今年以来,鄢陵县纪委监委把“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惩治防并举,综合运用案件查办、警示教育、提醒提示等方式,对“一把手”严格监督、常敲警钟,督促“一把手”切实发挥头雁作用,管好自己,带好班子,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
“《提醒提示函》既是一份深刻提醒,也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责任。”收到《提醒提示函》后,该县县委编办主要负责人表示,要带头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着眼于夯实“不想腐”这个根本,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提醒在先、教育在前。今年以来,共发送提醒提示函 137 批次,引导“一把手”把好从政“方向盘”、筑牢廉洁“防火墙”。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运用“一函三谈四问六报备”同级监督机制,构建起“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闭环。重点监督选人用人、项目资金安排、重大事项报告等关键权力行使环节,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共开展谈话函询81人次,报备备案38人次,对15名“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人员进行问责,形成有力震慑,促使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张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