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诬告陷害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2026-03-24 16:06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不实举报,今后我将更严格地要求自己,履职尽责。”此前,新安县纪委监委接到反映称,新安县公安局民警秦某对其合理诉求敷衍推诿,侵犯其合法权益。经核查,所反映问题失实,该县纪委监委随即通过书面澄清形式为该公安局民警秦某澄清正名。

诬告陷害行为破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近年来,新安县纪委监委明确工作机制、强化线索核查、做实澄清保护,精准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让失实举报“止于查清”,让清白干部“轻装上阵”,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为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该县纪委监委完善制度机制,出台《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制度(试行)》,细化澄清的范围、重点、程序等,对查否问题线索,结合党员干部自身意愿,在班子、支部、单位等不同范围内进行澄清正名,推动查处诬告陷害、澄清正名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6年第一季度,该县纪委监委灵活运用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7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构建“内部贯通+外部联动”的立体化工作体系,一方面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统筹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等,建立线索排查、接收、研判、移送的全流程闭环机制,开展动态筛查与分类研判,形成处置意见,确保案件查办精准高效;另一方面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成立工作专班,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全面起底、集中研判,坚持一案双查,向诬告者亮剑,依法依规追究诬告人的责任,实现纪法惩治无缝衔接。去年以来,发现问题线索12起,查实3起,查否9起,对3名诬告人进行治安处罚,形成有力震慑。

为杜绝“一澄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在澄清问题的同时,还注重澄清对象跟踪回访关爱,按照“谁办理、谁澄清、谁反馈、谁回访”的原则,全覆盖开展暖心回访,及时掌握澄清对象思想动态、个人诉求、工作表现等情况,帮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心理顾虑,积极干事创业,持续释放澄清正名正向激励效应。

“我们将持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澄清正名措施,不断提升惩治诬告陷害工作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郭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