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开封市委巡察机构聚焦“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细化监督重点,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充分发挥巡察利剑震慑作用。
开封市委巡察机构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省委“两高四着力”重大要求和“1+2+4+N”目标任务体系落实情况,服务保障市委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把“两个维护”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2025年3月,召开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二届市委第十轮巡察动员部署会;6月,召开全市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推进会;7月15日,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进驻;11月20日,启动十二届市委巡察整改情况集中督查……过去一年,开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谋划,坚持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提级巡察县(区)直部门和重点村15个,发现和反馈各类问题1830个,移交问题线索394件,推动解决立行立改问题91件。
开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不断细化监督重点,做到精准施策、靶向发力。在常规巡察中,重点检查履行核心职能、深化改革、防范风险等情况,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形成专题材料29份。在专项巡察和对村(社区)巡察中,直击惠民政策落实、集体“三资”管理、基层治理等关键点,发现并反馈各类问题1156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如顺河回族区积极推行“一体巡”模式,既看街道主体责任,又查社区具体问题;鼓楼区把集体“三资”管理作为重点内容,深入查找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确保巡察成果与居委换届部署无缝衔接。
为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开封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对126家单位开展十二届市委巡察整改情况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集中督查评估,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持续压实整改责任。同时,深化标本兼治,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向市委提交专题报告,向被巡察单位印发巡察建议书,督促被巡察单位完善制度机制,推动以巡促改促治促建取得新成效。(李贝贝 郑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