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经过我们调查并报经领导同意后,对你之前向我们作出的书面说明予以采信。这是我们的认定结论,请你签收。”近日,汝南县纪委监察委将一份书面认定结论交到了某单位负责人老李手里。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了事实,还我一个清白之身。请组织放心,今后我一定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辜负组织培养和领导信任。”误会消除了,疙瘩解开了,老李连声道谢。
今年8月份,汝南县纪委监察委收到反映某单位负责人李某违规违纪的举报。经过调查,最终确认反映的问题不实。随即向老李下达了暂予澄清了结的认定结论,还他清白。
为维护好信访举报秩序,将不实举报对被反映人的影响降至最低,该县纪委监察委探索建立不实举报澄清机制,按照“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要求,坚持有举报必答复,对被举报但查明举报问题不实的,可以采取当面告知、书面通知、召开会议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澄清,还被举报人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
“我们要敢于发声,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党组织要主动去和遭受不实举报的领导干部交心谈心,告诉他们,组织一定会为改革创新者撑腰,让干事者有底气奋勇前行,他们完全可以打消顾虑,撸起袖子加油干。”该县纪委监察委负责人表示。(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