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太康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融入日常执纪执法全过程,推动形成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鲜明导向,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担当。
坚持“线索收集”与“线索研判”双轮驱动,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通过接待来访、接收来信、受理网络与电话举报等多种途径,广泛收集涉及诬告陷害的问题线索。加强对已查否线索和涉嫌诬告陷害线索的分析研判,深入梳理排查,精准甄别性质,切实提高问题线索的发现能力和研判质量。
该县纪委监委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对查实的诬告陷害问题,从快从严处理。对实施诬告陷害的党员、公职人员,根据事实、性质及后果,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贯彻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选取已查实的具有示范意义的澄清正名案例,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内部通报、公开曝光等方式进行宣传,持续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为干事者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通过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干部群众依规依法、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进一步弘扬新风正气,凝聚奋发有为、实干争先的强大正能量。(太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