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三资”合同 守好集体家底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6-11-06 17:53

“这份合同相关备案手续是否及时上传平台?”近日,洛阳市老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社区档案室,逐份翻阅归档的集体经济合同,对照台账核验签订程序、备案手续以及履约情况。

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是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重要一环。近年来,老城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不规范、历史遗留合同乱象等突出问题,通过常态化一线督导、全覆盖排查梳理、精准化整改攻坚、长效化建章立制,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筑牢集体资产安全防线,切实守护群众集体利益。

为全面排查集体合同突出问题,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项工作组,下沉各涉农街道、社区开展多轮专项检查。工作组累计开展专项检查14次,综合运用座谈访谈、查阅账目合同、实地核查等方式,紧盯合同签订、固定资产账务处置、“四议两公开”落实、村级劳务用工管理、租金收缴等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排查,坚持不留死角、不漏线索,全面梳理基层合同管理运行中的各类风险隐患,累计排查发现各类问题47个。

问题排查是前提,整改落实才是关键。该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统一,建立“动态排查、跟踪督办、闭环销号”工作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式”管理、“清单化”推进。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13起合同平台备案不及时的问题,压紧压实街道、社区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明确整改要求,推动该类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督促职能部门严格对照全省农村“三资”清查整治专项行动“九查”标准,集中力量处置存量问题合同,有效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管理风险。

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基础上,该区纪委监委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针对合同管理共性短板,督促职能部门出台《老城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对集体经济合同订立、审查、备案、履约、归档全流程作出明确规范,厘清各级管理责任,为“三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此外,推动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三资”管理规范、大数据平台操作、“四议两公开”运行等专题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履职规范化水平,夯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根基。(丁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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