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切实管好守牢乡村集体家底,新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责,坚持压实责任、严查重处、建章立制一体推进,不断推动清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该县纪委监委会同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紧盯县、乡、村三级责任落实,聚焦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审核把关等关键环节,把清查报表填报、图斑核查、“四议两公开”线上运行、问题台账销号等任务细化到岗、明确到人,全县206个村(居)已完成196个村(居)的“三资”审核,实现清查审核全过程可溯源、可问责。针对部分乡镇专班统筹不足、部门协同不畅、工作推进滞后等问题,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督促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扛牢主责,倒逼整治任务落地。工作专班通过走访座谈、实地核查、账册抽查和数据筛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100余个。对一般性问题建立台账集中交办,动态跟踪销号;对履职不力、整改敷衍、弄虚作假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依规移交处置,确保清查整治底数清晰、范围全面、账实相符、处置规范。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办案开路,结合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治,紧盯党员干部作风不实、贪污侵占集体资产以及“村霸”“乡霸”操纵村务等风险点,重点纠治“三资”底数不清、违规签订经济合同、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乡村振兴项目闲置浪费等问题,拓宽问题线索发现渠道,持续释放严的信号。目前,共受理“三资”领域问题线索102件,其中“三资”清查整治问题线索11件,立案8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追缴违纪资金55.32万元,返还群众129.36万元。
针对清查整治暴露出的共性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支出审批、用工管理、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处置、村级小微工程管理等制度;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出台林地林权面积和图斑面积不一致问题的指导意见,为农村集体资产清查、管理、处置提供制度遵循,推动实现从集中清查整治向常态化规范监管转变,切实守牢农村集体共同家底,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刘磊 岳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