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纪委为我公开澄清正名,解开了我的心结,今后我一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工作,回报组织的关心和信任。”近日,面对前来走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泌阳县泰山庙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说道。
此前,泌阳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张某某利用职权套取林场补贴等问题线索后,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相关人员、调取财务账目等方式进行调查,最终认定举报内容均不属实,并对相关失实检举控告进行了澄清。
坚持将澄清正名工作作为营造干事创业浓厚氛围的重要抓手,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驻马店市纪检监察机关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处置诬告陷害和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对象、条件、程序、方式等进行细化,同时把处置诬告陷害和开展澄清正名文件制度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中,强化对各县区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督促指导。
为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准确规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把握澄清正名对象和适用情形,强化与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承办部门等衔接,综合研判拟澄清对象日常工作表现、群众口碑和所在单位、部门的政治生态,以及有关问题线索情况等,精准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平舆县纪委监委定期对查否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回头看”,对照澄清正名具体标准梳理筛选,建立工作台账,由信访室动态跟踪管理。在实施过程中,由案件承办部门牵头,联合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集体研判,精准确定澄清方式和范围,打造“受理—核查—研判—澄清—回访”全链条工作闭环,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在澄清方式上,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根据检举控告内容、性质、影响范围等,分别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进行澄清正名,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不久前,在正阳县傅寨乡某村村民代表会议上,一纸澄清正名通报让意志消沉的党支部书记黄某对工作重拾信心。此前有人反映黄某工作失职失责,导致他人违规享受农村低保。正阳县纪委监委调查后认定举报内容均不属实,经分析研判,采取会议方式对黄某受到不实举报一事进行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工作不能“一澄了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澄清正名工作始终,建立回访工作机制,通过谈心谈话、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被澄清对象思想动态、工作状态等,引导其消除思想顾虑,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同时,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协作沟通,切实将澄清正名成果运用到干部考核考察、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驿城区纪委监委创新开展“双回访”机制——在澄清正名后,既回访干部本人了解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又回访所在单位掌握实际表现,帮助干部彻底卸下思想包袱。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为221名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扎实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强化教育震慑。泌阳县纪委监委细化诬告陷害行为认定标准、核查程序及处置规则,建立“纪监+组织+公安+司法”四方联动机制,对恶意举报线索实行“分级研判—提级审核—交叉核查”三级把关机制。西平县纪委监委成立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共同参与的惩治诬告陷害工作专班,构建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动、精准研判,增强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
“我们既要鼓励群众监督,强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又要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予以澄清,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冀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