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通报2起疫情防控工作中违纪典型案例
2020-02-12 15:40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1、鹤山区政府副区长王春雷等12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1月24日,鹤壁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鹤山区有关人员贯彻落实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力、作风不实不细,未能及时有效管控武汉返乡人员冀某某和密切接触人员袁某某等人,致使冀某某、袁某某等5人感染并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2月11日,市纪委监委对鹤山区政府副区长王春雷通报批评。鹤山区纪委监委给予崔村沟村党支部书记王金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村委会主任王福生、副主任李小印、村委委员杜灵枝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乡干部张岩党内警告、乡干部宋珍涛政务记过处分,给予乡副主任科员肖锋免职处理;对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秋贵谈话提醒,对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王小平诫勉谈话;对姬家山乡党委书记郭增福谈话提醒,责令乡长李新代作出深刻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

2、山城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公园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时彦利等7人疫情防控排查不力、弄虚作假问题。红旗街道办事处公园社区党支部原书记张鹤鹤、原主任元建荣,党支部书记、主任时彦利,工作人员琚艳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未按要求对重点人员开展全面排查,导致漏查漏报武汉返乡人员秦某某。此外,时彦利、琚艳艳还存在伪造排查登记表问题。2月11日,山城区纪委监委给予时彦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鹤鹤党内警告处分;分别延长琚艳艳、元建荣党员预备期一年和半年、各扣发半年绩效奖金;给予办事处副主任赵倩停职检查处理;对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孙爱国进行谈话提醒,责令办事处主任马志强作出深刻检查。

(鹤壁市纪委监委)

责任编辑:   何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