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促改⑥】濮阳:以案促改“三管齐下”凸显震慑力
2019-02-14 18:16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濮阳市全面落实“三不”机制一体推进要求,创新“常规式、主题式、点题式”三种模式,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向纵深发展。

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开展以案促改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案例】

两个局长“落马”

濮阳市选取濮阳市森林公安局原局长翟小乾案件、清丰县财政局原局长葛孟军(副县级)案件等开展以案促改,及时查找制度漏洞,消灭问题隐患。

其中,清丰县财政局原局长葛孟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干扰案件调查;隐瞒其离婚事实,对组织瞒报其婚姻状况;长期占用企业车辆,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及拨付工程款中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20.7万元。

清丰县围绕葛孟军等案例,召开转变作风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会议。

【剖析】

把握关键环节

通过剖析典型案件的发案原因,濮阳市排查梳理出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滑坡、规矩意识淡薄、权力观念错误、廉洁底线失守等问题。

其中,葛孟军案件的发生,更暴露出市政建设领域在规章制度、权利运行、具体操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召开全市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暨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

为精准识别解决存在的问题,紧紧把握以案促改的关键环节,濮阳市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涉案人员忏悔发言、重点部门关键岗位负责人表态发言、查摆剖析等措施,深化警示教育效果。

截至目前,全市举办警示教育活动220余场次,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660余场,剖析排查问题3319件。

台前县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到孙口镇王黑村清退违纪扶贫资金。

【整改】

即行即改、普发普改、未发先改

濮阳市对新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在案发单位开展“常规式”以案促改,即查即促,即行即改。

梳理某一领域、某一方面、某一行业普遍存在的违纪违法案件,确定一个主题,普发普改。

对没有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地方和单位,从全国全省同行业选取典型案例,以点题推动的形式,未发先改。

印制以案促改典型案例汇编。

濮阳市目前完成整改项目3286个,修订完善制度1800余个,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主动退缴违规享受惠农资金1336万元。

通过以案促改的震慑教育作用,全市已有9名干部主动投案。

责任编辑:   杨永超